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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氣源熱泵機組的能效比有國家標準。2020年5月1日起實(shí)施的《低環(huán)境溫度空氣源熱泵(冷水)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》(GB37480-2019)規定了低溫空氣源熱泵的能效等級、能效限定值、測試方法和標準的實(shí)施要求。
該標準將低溫空氣源熱泵能效等級依據性能系數的大小確定,不同采暖末端的性能系數不同,依次分成1級、2級、3級三個(gè)等級,1級能效最高。
在標準規定的工況條件下,低溫空氣源熱泵的制熱季節性能系數(HSPF)和性能系數(COP)實(shí)測值不應小于表4的規定。
例如,采用地板采暖、名義制熱量≤35kW的低溫空氣源熱泵,在-12℃的名義工況下,其HSPF應不小于3.4,COP應不小于2.4。
此外,該標準還對產(chǎn)品的能效限定值、待機功率、電輔助加熱等方面做出了規定。
附我司6匹全直流變頻低溫空氣源熱泵(冷水)機組零下12度工況測試結果。